梁先生索赔时却遇难题,“12315”提醒,高危运动应先做好保护
在攀岩的时候摔断腰,经营者是否应该负全责?广州市工商局“12315”收到的一宗投诉,带出了高危运动发生意外后该如何赔偿的问题。
至昨天为止,已住院28天的梁先生依旧未能和经营者谈妥赔偿问题。
攀岩坠地导致腰椎骨折
梁先生投诉称,他于7月15日晚在位于白云区的某户外运动探险俱乐部攀岩。当攀爬到8米的高度时,“安全带突然断裂”,梁先生于是立即坠地摔落在地面的护垫上。送院治疗后医生诊断为腰椎骨折,并需住院治疗约1个半月左右。
梁先生的妻子表示,医生告诉她,丈夫在今后半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里不能拿重的东西,就连“抱自己三岁大的小孩都不行”。
高危运动总会有意外可能
俱乐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此次事故是一次意外。作为经营者,他们“肯定有一定的责任”。意外发生后,俱乐部垫付了所有的治疗和护理费用。
该负责人表示,攀岩是一项高危运动,无论经营者的保护工作多么严密,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依旧存在。所以,他们认为梁先生夫妇提出的除治疗费、护理费和误工费外再赔偿1.5万元的要求太高,并表示只愿意赔偿3000元。
责任在谁要看意外原因
“12315”有关人士介绍,除攀岩外,还先后收到过多宗在进行溜冰等高危运动受伤的消费投诉。从投诉的情况看,部分经营者的保护工作明显存在缺陷;一些意外则是由于消费者自己不小心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。经营者是否该负全责、只需承担部分责任或完全不必负责任,关键要看意外是哪一种原因造成的。例如,在溜冰的时候游玩者互相碰撞受伤,发生这种经营者根本无法控制的意外,要经营者负责是显失公平的。
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成虎律师认为,在梁先生遇到的这次意外中,经营者的保护工作有不足之嫌,所以应该承担主要责任。在攀岩的过程中,消费者即使攀爬失败也不应该会掉到地上;另外,消费者落到地面的范围并不大,经营者应该在这个范围提供足够的协助人员和保护器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