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名浙江省景宁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的干部。“三八”妇女节是全世界妇女高兴的日子,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平生第一次参加“景宁畲乡旅行社”(0578-5083666)的公费旅游。三月十一日,我们一行三十多位妇女到达了苏州,住在一家名叫“京汇宾馆”的旅馆。由于一路旅行社有车,我没有拿什么行李,只拎了小坤包,和同单位的一位女同志住在5002号房间。房间卫生条件很差,茶杯里粘了许多污垢,卫生间里也没有牙杯,心想只住一宿没有去理会。
第二天,我们离开时,宾馆的服务员说:5002房间少了两只嗽口杯,快拿出来,否则要赔十块钱。当时,我就翻开小坤包,让他们看,并跟他们解释:卫生间里没有看到有杯子。但是他们还是坚持要我赔钱,否则不让走。无奈三十多人还要赶路,为了不耽搁大家的行程,免得影响大家的情绪,我给了他们十块钱。
今年的三八节是我最伤心的节日,背了个小偷的名,还赔了十块钱。我没有偷的动机,没有偷的时间,也没有偷的条件。偷!偷!偷!赔!赔!赔!到今天我脑子里塞满了这些肮脏的字眼,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。